航企教字【201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大事记》编撰的 决定
南昌理工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为了客观、准确记载学校历史沿革和历史发展情况,为学校发展提供真实的历史材料,集团研究决定,对三所学校的办学大事记编制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编制要求
1.具体时间: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编写。
2.文字:要求简洁、准确、真实,采用概述性语言客观记录。
3.内容:要求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依据原始合法材料进行完整记载。部门大事记可以附图片及原始材料文字依据。
二、办学大事记记载事项
1.学校立项、成立的时间及组织经办人。办学层次提升的上级文件。
2.学校每年数据平台中的分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
3.学校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4.学校主要领导任职3年以上内部变动情况;高层次人才引进与高学历人才培养工作满5年且在岗位有质量工程成果者等重大事项。
5.媒体对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及全面素质人才培养等报道,对新校园建设报道。
6.学校、师生所获得的上级荣誉。
7.社会行业专家、教育专家到学校考察交流事项。
8.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9.学校科研成果统计。
10.学校校园文化制度创新建设亮点事项。
11.学校师生参加外界人才培养项目等重大活动、会议、培训事项。
12.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事项。
13.学校内部管理(师生参加院部处室组织的全校性技能大赛评比情况等)重大事项。
三、记录依据归档、大事记审批及宣传
1.办学大事记依据归档:由项目负责人对原始材料交学校档案馆备案、扫描存档,档案馆在复印件上签收6份以上,为转给项目参与人、本项费用报销附件、项目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使用。
2.办学大事记记录:备案材料报学校办公室文秘副主任兼评建办文秘副主任编写办学大事记,累计增加项目内容,逐级审批,校长终审。涉及到理事会主办、参与的项目,校长审批后理事长终审。涉及到党委主办、参与的项目,校长审批后党委书记终审。
3.大事记记载事项宣传
(1)网站宣传:项目经办人拟定简报随同档案馆备案材料报宣传部审核,由分管行政副校长复审,分管宣传副书记终审,上传学校网站和部门网站。
(2)墙报宣传:校园文化墙报宣传内容以办学大事记记载事项为依据,做专版宣传的校级领导需在校级领导岗位任职3年以上,不满3年的在任职期间有研究成果或获得省部级奖励。墙报宣传按照大事记审批程序审批完成后方可上墙宣传。
4.办学大事记归档:每年末移交学校档案馆,作为永久性材料保管。
四、请各学校根据以上要求,重新按照整理排序、漏项补记、补存档。2017年3月10日报各校理事会审核后报南昌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备案。各校统一印制办学大事记。
联系人:南昌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秘书办张小莹 13519880150
南昌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