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企教字【2017】2号 关于定期开展实训室建设检查工作的决定
南昌理工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训室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集团研究决定定期对各学校实验实训室建设进行检查。
一、检查时间、地点
1.检查时间:每年3月份各学校组织自查;每年4月份集团组织现场核验。
2.检查地点:各学校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对应课程、课程对应行业、对应省内企业、对应行业及培训项目所需设备建设实训室方案(设备清单)、通知及设备采购协议明细进行现场核验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并对二级学院、教务处、资产处、财务处进行备案材料核查。
(一) 二级学院备案材料
1.实训室建设方案会议纪要。
2.实训室建设方案有院长、副院长、专业系主任签名。
3.学校名义下发的实训室建设文件。
4.实训室设备数量、质量验收二级学院留存联。
5.实训耗材领用、作品归仓办理日出库手续日记帐,学期末出进销盘存报表,报表上报教务处、资产处备案。
6.实验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每年至少2次。
(二)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材料
1.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系主任签名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
2.教务处上报学校的代拟稿文件。
3.学校名义下发的实训室建设文件。
4.各二级学院学期末实训耗材进销盘存报表。
5.实验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每年至少1次。
(三)资产处备案材料
1.已入库的固定资产同时进行仪器编号,并在仪器上粘贴仪器编号标签,帐实相符。
2.设备维修材料审批过程原始材料。
3.二级学院报设备维修验收核验原始材料。
4.二级学院设备数量、质量验收资产处留存联。
5.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每年至少1次。
(四)会计记账
资产入库报销,报销单附件为数量验收单、质量验收单、采购协议(档案馆备案的协议书复印件)、供应单位的税票、实训室建设方案通知。
(五)质管办(人事处考核科)一个学期至少全面开展1次对二级学院实训室建设现场核验备案材料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纠改通知,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三、检查参加人员
自查:各校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各级学院院长、教务处长、资产处长、财务处处长、质管办、二级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
集团现场核验:集团及下属公司人员。
附件:二级学院实训室设备现场核验清单
南昌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